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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刻私章 模仿签名 彭阳一男子如此办《残疾证》最终获刑
2018-06-0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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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6-08

 

    海某某因偷刻医院大夫私章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为27人办理《残疾证》,骗取现金7.6万元,被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5月29日,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,以诈骗罪判处海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。

案件详情

    2016年11月23日,海某某来到彭阳县医院某科室找到认识的主治大夫,要求大夫为其开具假证明办理《残疾证》,遭到拒绝后海某某便打算用偷盗的方法自己办理,遂趁大夫为患者诊治之机,盗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》,并用手机偷拍了大夫业务私章和在《评定表》上填写的评定意见及签名。

    随后,海某某找人雕刻大夫业务私章,自己填写《申请表》,并模仿大夫的笔迹填写评定意见及签名,后经彭阳县医院医教科和彭阳县残联审核通过,为自己办理了《残疾证》,骗领残疾人补贴900元。

    得手后,海某某谎称自己在医院有熟人,能办上《残疾证》,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之间,采取上述方法先后为27名被害人办理《残疾证》,骗取现金7.6万元。案发后,海某某于2017年7月21日投案自首,并退还被骗现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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